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食物水分测定法的适用范围及操作步骤日期:2008-12-22 浏览量:
核心提示:
1.原理 食物中水的存在形式为三类,即游离水,吸附于蛋白质、淀粉及细胞膜上的水,其余是与糖及盐类结合的水。一般样品用烘干法测定水分都采用105℃,主要原因是非游离水分都不能在100℃以下烘干。
但是象水果和糖类等含糖多的食物不宜在105℃烘干,因糖在高温时容易分解,尤其是果糖。所以测定含糖高的食品时都采用减压低温烘箱干燥法,用烘干法测定的水分中还包括有少量芳香油,醇及有机酸等物质。 本法适用于在95~105℃下,不含或含其他挥发性物质甚微的食品及饲料的测定。 电子天平 电热恒温干燥箱 玻璃干燥器(硅胶干燥剂) 将样品磨细或切碎。在已称得重量的玻璃皿内称入样品2~10g,将玻璃皿同样品置于温度预先调节至105℃的烘箱内,干燥4小时。然后用坩埚钳将玻璃皿放入干燥器内,待降至室温后称重。然后再将玻璃皿置于105℃的烘箱内,干燥2小时。干燥后用坩埚钳将玻璃皿放入干燥器内,降至室温后称重。需测至恒重为止。 烘前玻璃皿及样品重量 - 烘后玻璃皿及样品重量 (1) 烘干法测定水分可用不同温度和不同时间进行干燥。如粮食可在130℃烘1小时,其结果与105℃烘4小时一致。 (2)蔬菜样品在购到后必须用水将泥沙洗净再用蒸馏水冲一次,用纱布将菜上的水吸去,再用风扇将附着的水吹去。然后用刀在玻璃板上切碎或用手撕碎,将茎叶混匀后取样。 (4)在测定豆瓣酱、蜂蜜、油脂等粘稠样品时,可用1:1HCL浸后洗净的大粒砂子掺入样品中并用玻棒在烘干的时候,不时的搅拌,才能得到好的结果。 (5)测定水分的恒重是前后两次称得的重量之差不超过10mg。 |